别给自己脸上贴金

有拜读过林语堂的《中国人》一书的朋友,估计都对对其精辟的理论折服,特别是关于女人和金钱的看法的。说个常常侍才臭屁连篇李敖吧,也写了一本不怕被天下男人打死的书,来剖析男人在外边“混”(南方话叫做滚)的精神。这天下讨论男女的书可雅俗共赏真是不少。
 
 
从两性的相处到需求里,最能表现出人的本性。用美军的常用感慨句就是“ohh,human!” 所以做人切勿过于清高,特别是在这个以现实为基本的美帝国主义社会里。什么面子这样的不关乎民生的事情一定要放在第N位考虑。
 
但很多时候自己就是这么的无能感情泛滥或者说是盲目的心软,甚至在明明知道无条件的体谅别人一定不会得到相应的理解的情况下,还是会这样的哭到晕倒,不知道是哭人家还是自己呢?或者是哭自己所失去的对生活的一切向往,对理想主义的失望以及对鱼和熊掌的迷惑。
 
这不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过去真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现在开始记得超市常用东西的价格了。当然还是不如我一个朋友,在这里生活了数年,夫妻的年薪有超10万,但依然还是能记得水电菜以及汽油等等数项花费以及无比的过日子,这个估计我这辈子是绝对学不会了。佩服有加,绝不羡慕。
 
爱情,婚姻,金钱……..如今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今天的课题上了。原本以为自己可以躲到家里,做个相夫教子的好主妇,天塌了我有另外一半顶着的生活转眼间要把我推出去了,用我老公的话说了,人家好多人都是两个人工作养家糊口,怎么到了你这里,变的这么悲壮了!
 
那也是啊,这多少年没洗碗了,也真是被社会主义的优越体制给宠坏了。所以如今认识到自己实在不应该再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就像过去的想法:有情就有一切,有手就有生活。
 
看了朋友的几篇小文,或许很多人不屑,还有大把男人会骂,说这些人怎么活的这么现实啊,我想这也是把真实的想法现实化,也是一种直白的另外一种生活态度吧,拿来给读读,也是颇有感触的。
 
文一:  有个朋友说过,嫁人是大事,我们要嫁的决不仅仅是一个人,还是一种生活。咱们要的是重新自我评估,充分挖掘潜能,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决不能在婚姻上扶贫。咱是女白领,咱不但要发挥自己的价值,而且咱还担负着创造和训练更快,更高,更强的下一代的崇高任务。咱应该既爱自己,又爱家人,更爱祖国,不能随便找个人草草嫁了,然后糊里糊涂过着吃什么都长肉的日子,咱的担子重着呢。人之一生,最大的事情就是不孤独,就是有一个得心应手的伴侣。所以不要在事情上太过随和,能找月入一万的,就决不找挣九千九百九的。女人需要仰视,仰视一个让她崇拜的人,那是生存的意义。金老公是被崇拜的底线了, 爱情需要一点英雄主义。
 
文二: 

有些时候明知道用不着感动,可还是情不自禁的对那些给了自己一点好处的人动了凡心。其实动了凡心不打紧,重要的是必须在需要的时候收回来。可感动这种东西不是电闸,不是自来水龙头,您说关了,就能“啪唧”一声断了念想的,要想收放自如,就得勤学苦练,受打击受惯了,就习惯成自然了。所以电闸拉不拉开就全凭您自己心情了。
 
此朋友如今已经怀孕,准备好了做妈妈,所以也动了些许凡人心。祝福之余,也想到养育孩子会很大程度的改变一个人的想法,但不会改变许多事情的本质,比如给孩子什么样的条件,对孩子有什么期许,这些都会在未来的生活里从另外一个侧面克隆着另外一个自己。
 
万事都有变数,生活也常常有些意料不到的惊喜或者遭遇。切记,活的真实点,别竟想着往自己脸上贴金。要想活的象个菩萨,先要有济世救人的能力,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笑失“优雅”

优雅,在国内的当今社会,那可是现代女性必备的一个要素,过去的十几年光景,行万里路,吃腐败饭,加在壳牌公司受了些许国际化的影响和几个好朋友的细心调教,活生生把一个从小就是一幅男孩子的样子,勇猛有余,温柔不够的我塑造成一个“小资”的形象。
 
这好日子过久了,也有腻味的时候,于是乎赶紧找个绝对能豁出去了管着我的男人。俺们是一咬牙一跺脚---嫁了!这举动惊呆了无数当年的损友,大家听说我怀孕的时候,几乎都是颤抖的声音说一个字 ”晕“ 。更加好笑的是,请以往的追求者喝茶,人家远远看到我隆起的肚皮,以为我在衣服里装个礼物弄个惊喜什么的。可见当时咱们做单身小姐的时候也是折腾的够呛。
 
打从生了咱们家小魔怪,为了给本来就没有什么积累的老公省点宝贵的绿色银子,所以咱们是万事以党的艰苦朴素为口号,发扬节约精神。一个人怀孕,生产以及养育孩子,绝对是一种革命,是对耐心精力体力的彻底革命。这几年的革命生涯,让一个本来喝咖啡都要打个出租车跑去海滩旁边喝的家伙,变成了一个吃饭喝汤会端着海碗往肚子里倒的家伙。
 
05年春节路经北京和旧友饭局多次,吃相真是有得表扬。动辄就是国际饭店,中国大酒店什么的。生活又回到了当年的感觉,但人已然是回不去的感觉。这精神生活永远是物质生活的产物啊。
 
在姥姥家养到了5岁,那是标准的日本建筑,留在记忆里的房间是永远干净的白色。这和中国人的观念是大大的不符合的。妈妈忙于工作家务,已无分身无术了,哪里还有时间来教导我怎样变成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再以后就是一周6天在寄宿的幼儿园里,我至今还记得我半夜爬起来抹了一脸的痱子粉,把起夜的老师吓了个半死的情况。真不知道这些叛逆的能量从哪里来的。
 
小学的时候,乖的了不得,因为成长的环境过于封闭,所以到了3年级我还不会跑,4年级跳绳会往后跳不会往前跳。6年纪突然会跑了,发现自己竟然跑的很快。而且第一次为了弟弟和个子比我大的同学打架,打掉了人家一颗牙齿,才知道自己有些战斗能力。弟弟从小就是这样跟着我,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做我这老大的本职工作可是很累的啊,要保护好向来内向害羞的弟弟,打架我要冲在第一,撤退我要走在最后。加之个子长的太快衣服供给不足,就更加是男孩子的打扮了,头发也是短短的,相信那个时候的家长还想多省点打理孩子的时间吧。
 
学回来做女孩子还是到了高中2年级了才开始留长发,穿女生的衣服,那时候还引来了不少的校园追求者。于是在别人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模样”。要蜕变成一个能用优雅二字来形容的女人也不是件简单的工程,从指甲到丝袜的细致,从走路到下车姿势,从中餐吃到西餐,从衣着到香水的配合,从鸡尾酒会的裙子到主持人的礼服……….金钱,物质,经历等等一切的必备条件都是建立在个人的努力和实实在在的物质基础上。
 
拼集装箱把自己这些零碎东西送来了美国,才发现目前本人生活是简单平实到不需要一点奢侈品的。一狠心以咬牙,把自己的美丽的晚礼服统统捐了,突然想到了把自己的收藏和最爱打包发集装箱前的一句笑谈:这些东西去了美国还不知道姓甚名谁呢!这叫臭嘴啊!
 
优雅的装备没有了,自己带孩子也不是好玩的事情,吃饭象赶飞机,裙子穿上了是挺好看,但孩子快跑的时候,那就叫做多余!丝巾很美丽,被孩子擦了嘴上残余的冰激凌也就真是对不起那些设计师和自己的干洗的钱了。
 
生活和岁月磨人,有人说在国内我们都风花雪月,在美国我们要披星戴月!生活如果失去了步调,一切也就是不平衡的状态了。优雅在慢慢远离我的生活。如今也能“笑”对。虽然心底里有无比的凄凉。
 
如果你有天偶尔路遇一个蓬头垢面的黄脸婆,对着不乖乖吃饭的孩子如河东狮吼般的狂叫--那是敝人!如果你就餐看到一个吃西餐的时候能把汤碗端起来往嘴里倒的女人--那是敝人!
 
如果你看到一个优雅的带着孩子在公园散步或者在教会礼拜的女人---那也是敝人,不过那是装的。不会有几个小时,你又会见到上述的那样的女人。千万要相信自己的眼睛啊!
 
 
 
 
 

繁花落尽--秋凉有感

秋凉,看繁华尽落,原本已经荒芜的心更加是一番凄凉景象。和修习神学的表弟恳谈了一个多小时后,原本有些纠缠烦恼的心绪有了稍许开解。
 
这世界有亮光给我们,是来自神明。我们这些带罪的人,用尽一生的时间祈求得到真正的宽恕和真正的幸福。
 
当我们受洗后成为神的孩子,我们研习圣经,我们诚心祷告,我们原意以基督的样式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我们是炎黄子孙,我们的血液里浸淫着5000年来独特的中国文化的影子。我们的思维模式在而立之年要进行彻底的更新不会象把电脑格式化了那样容易。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上帝在我们心中是什么样的形象?在我的心目里他是父亲,严厉的管教;亲切的关怀以及狂风暴雨中的一双救赎的手。后来细想这个或许是对错参半的。对的是,他当然是父亲,无私的爱我们。但错的是:我心目中的父亲,一旦我犯错,就是严厉的不由分说的一顿。其实我们的上帝,他知道我们生在这个世上,我们带着罪而来,我们当然是犯罪的人,他象看着一个调皮的孩子一样,如果他看到你的错误,他知道这个不会另你跌倒,他会由着你自己去领悟认识自己的罪。而不是我们中国人的思想:如果孩子犯错,那就是丢了家族的脸面,就是父母管教无方。我们的上帝他即严厉又有恩慈。所以当我一直认为自己犯了错,违背了自己的信仰,我片面的认为如果我带罪的祷告上帝是会掩面的。但和表弟谈话后,我看到了去路的宽广。
 
 那谈话的重点落在:童年的生活和父母勉强的婚姻以及其它的诸多原因,使得我没有成长在一个健全的有着良好参照模式的家庭。我不知道怎么样的一个男人才是符合一个家庭的标准以及怎么样的一种婚姻模式才是幸福的。
 
所以我用一贯叛逆的行为方式来对待眼前所出现的一切问题,很多事情不在自己控制的时候,或者逃避或者抵制,这或许就是妈妈说的叫我往东我偏往西吧。当自己的婚姻走到了绝唱的时候,真是彻底颠覆了所有我以往认为自己做的很好的方面。
 
从自己的内心深处的一个童年的影子来说,我是深度没有安全感的人,唯恐付出后会受到伤害,而且父亲的行为方式也是一种重创,我以为在他过世10多年之后我已经彻底的原谅了他,或者是说是全然放下了。但现在的我30已过,依然用着自己的叛逆来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实际上我要面对的不是我的另外一半的问题,而是绝对的自我。两个人都是好人,但在一起生活可以吵到你死我活,这是一种融合的磨练,我们都太缺少这个知识了。他有他的问题,我有我的问题,堆在一起就是不可解决的问题。
 
我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心里也是是充满着矛盾,最起码是和我的信仰有很大的冲突。但后来知道,万事自有上帝的美意。例如把我带到这片陌生的国土,给我们如果的历练,让我万事看到神的恩典。我还是属于信心不足型的,万事都要自己打算,就怕一步想不到有什么闪失。但其实路也走了不少了,故事听了很多,应该知道许多事情不在自己掌握,我们能生活下去靠的是什么,我想衣食住行是必需,但心中的希望,信心对未来的永远的幸福的追求才是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原始的动力!
 
所以,活在当下,活的精彩,把中国的经典思想略做修改:“己之所欲,先施于人”。那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有无穷的收获。
 
(这么复杂的问题,有准牧师辅导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思考才能修改的好的,我会再修改的)
 
 
 

别了,CAMARILLO

写了这个题目,突然想到了有部电视剧叫做《别了,温哥华》,看了几集后发现改编自《雨后多伦多》,心中暗笑,一个东边一个西边,还不如叫东边日出西边雨呢!
 
刚去了趟旧金山,才知道CAMARILLO的好处多多,气候,治安,环境重要的是人文环境,于是一想到要离开这里,心中多多的不舍。心里留着从西班牙山上下来时经过一个教堂的时候那隐约的花香。
 
这次带着一身的轻松和南加州阳光的气息回到旧金山,路人好多侧目,众多老外主动打招呼,感觉那叫做痛快,真是大大的培养了敝人的自信心。后来就高兴不起来了在日落区路遇歹人,观之绝对有打劫之心,在我等信号穿过马路的时候过来问我时间,目的当然是可以借机看看咱们戴了个什么手表,这可是判断是否是有钱人最基本的招数了。本人闯荡多年江湖,看其眼已知对方非良善之辈,所以谨慎小心,但气势绝对不输他,回报以狠狠的目光和不客气的口气。有了这个小小插曲,心中强烈的想念起CAMARILLO,虽然才离开了3天,但在美国,只有这个小小的城市给我家的安定感觉。一想到我将要很快离开,酸溜溜的。。。控制不住得想要掉眼泪。
 
CAMARILLO,我希望有天也能混入来这里退休养老的人群里再次回来。咱们不用住西班牙山上的豪宅,打理半个山头的草木也非易事。咱们回来有个小宅子,养个小宠物,喝个星巴克,有心情就去洛杉矶买中国菜,没心情就去圣芭芭拉观海。这个小小的理想不用做到万人之魁,众中翘楚吧!?向来追求简单的生活,但心知简单的寓意太深,生活--想要简单,我想需要用无数篇论文来论证吧、
 
当然简单的生活一定是建立了一个单纯美丽的地方,这里就是我要的地方,温暖,干燥,有泥土的芬芳,有生命的气息!
 
暂别你--CAMARILLO,我会留恋你 还有我爱着的朋友--LINDA 和PATER! 或许是因为有了你们这样的纯真的友情亲情,使我更加不能忘怀这个温暖的小城!
 
我想在我离开的路上,一定会有泪水,北上的路很美,沿途有海有山,却不知道我的去路是否也是如此的美丽?就这样留一片馨香,洒几滴热泪,然后轻舞飞扬。。。。。。
 
 
 
 
 
 
 
 
 

旧金山之旧地重游

计划很久要回旧金山,终于驾车带着小魔怪,沿着101高速公路一路北上了,当渐渐远离了南加州明媚的阳光时,真的要旧地重游了,心里多少有几分忐忑,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过去心目中那个冰冷潮湿的城市。用了这样的比喻,突然间让我联想到了小说《悲惨世界》,还有那个叫芳汀的女工为了给女儿买药,变卖了她的首饰盒和头发。现在依然记得电影所用的灰色的阴冷的调子,但却蕴含着活力和希望--虽然略微有点遥远!一路上因为有这样的联想,真是让我自己哭笑不得。
 
过去所有看过的无论是旅游指南还是景点介绍,无论是文字的还是影音的,所描述的旧金山都是无比的浪漫,所以满脑筋所想能像出来的都是:雾茫茫的城堡里有着温馨的灯火,甚至有拉着公主王子的马车跑过。雾里时隐时现的金门桥,或多或少的有着我无数的梦想和希望。
 
等到真正怀揣着一颗破碎的心踏上了旧金山的土地时,心情的极度低迷,对应的还有剪了一头极短的头发。伤痛冰冷的心绪使得眼前一切的东西都变了调,连SUNSET的海边也是冰冷和灰色的,甚至遍地可见的乌鸦还有它们的叫声都成了讽刺。街道两边放眼望去都是一排排拥挤的民居,唐人街的光景更加有如一头钻进了时空机器,倒退了数十年的感觉,当然除了拥挤的车辆和极度困难的PARKING。
 
路途在感慨中飞速驶过,大约晚上9点多的时候,已经到了19街的时候,心中真有调头回去的感觉,一年的时间,并没有让我忘记旧金山的的道路,因为从头至尾我也只是认得这一条道路,就是从我住的17街,到19街接个1号公路或者二八○高速公路,然后去逛个梅西百货什么的。除了SUNSET区之外,其它市区内的道路我是真的望而却步,所以基本没怎么在市内开过车,也就不存在熟悉或者陌生与否的问题。
 
借住的人家的脸色和骤降的温度一样的冰冷,睡在一楼的客房把我冻得半夜爬起来穿了个棉背心睡觉,第二天听到婆婆说换个旅馆住,有如听到了天音一般赶紧换到汽车旅馆,把暖气开到最大,才感觉到细胞慢慢的活了过来。
 
但次日上午在咖啡屋偶遇旧友后,当我踏入市区,感觉竟然如此的不同,因为过去的我已经如火鸟,经过了这一年多烈焰的煎熬,我想我有着极大的冲动要浴火重生。我的心中充满了激动,我要靠自己的手,靠自己的力量在这个城市里谋生。虽然眼前困难重重,我的信心却是无比的强烈,我甚至能感觉到旧金山,将会改变我将来的生活,我必将爱上这个有着冰冷的夏季的地方,虽然对我的关节有点不利。
 
 
还没完工。。。。。。。。